黑塔Ⅲ《荒原的試煉》/史蒂芬.金
作者:史蒂芬.金
出版日期:2007年10月09日
閱讀日期:2007年10月04日
入手方式:試讀活動(感謝皇冠出版社)
好的小說往往像是謎中有謎。
經歷了黑衣人與三道門,羅蘭與他的夥伴們終於正式踏進追尋黑塔路程的入口(是的,你沒看錯,就像海賊王畫了幾十集,魯夫還在偉大的航路入口一樣)。故事從第二部結束的幾個月後說起,三名槍客朝向中世界內陸深入,他們一邊前進一邊學習,『蘇珊娜學習射擊、艾迪學習雕刻,而羅蘭則學習心智失常。』
三位朝聖者在樹林中遇到了巨大的機器熊,數個世紀以來,這隻名為「殺敵克」的熊以十二守護神之一的身份稱霸這片樹林。在這一個晚上,殺敵克完成了他最後一個任務──為槍客們指出「光束路徑」,便安然(?)死在槍客手中。
在此同時,槍客羅蘭正為了自己的精神狀況大感擔憂,他的記憶一分為二,一邊告訴他傑克這個男孩的存在,一邊則說沒有這個男孩的存在,兩方的角力讓他感到快要發瘋。一切有果必有因,羅蘭必定犧牲了男孩,才得以追尋黑衣人的足跡,才能進入海灘上的三道門,也才有機會阻止杰克.摩特殺害男孩,但男孩如果沒死,又如何能夠出現在驛站裡?於是一切混亂了,羅蘭的記憶也混亂了。另一方面,紐約的傑克也為自己的精神狀況感到困擾,他一部份的記憶告訴他:他已經死了,他另一部份的記憶又告訴他:他沒有死;不但如此,他心中還有一個念頭,讓他每看到一扇門,就會湧出想上前開門的慾望,他總是覺得:門後有另一個世界在等待他。
第一部是序章,第二部是開端,那麼第三部就是醞釀,是伏筆,是過程,就好像這一集中的象徵物──火車(嚴格來說也不能說是象徵,畢竟它可是故事中的要角兒),帶領讀者們前進,前進。追尋黑塔的旅程正式開始,前面那一切不過只是行前準備工作。沿著「光束路徑」走,未知的事物等待著我們,「業」透過夢境暗示著些什麼。『為什麼你會知道?』『我不知道。我只知道我就是知道。』。
一個前進的世界,一個充滿謎團、充斥著迷信的世界。在某個轉角,某個城市,突然發現的奇怪事物裡,總是能看到我們這個世界科技的影子;兩個世界好像互不相關的平行線,卻又往往在意想不到的地方產生關聯。那個世界的羅蘭,這個世界的艾迪,來自於不同的地方,擁有著不同的知識,他們衝突、對立,對相同的事物有著不同的解釋;於是故事變得更加有趣,『這根本不是熊,是他媽的新力牌隨身聽。』艾迪喃喃說道。而我大笑。
第三部的結局,果然如史蒂芬.金在後記所說,會令某些讀者感到不滿,畢竟它斷在吊人胃口十足的地方,一切的謎團仍未解開,甚至還增加了更多的謎團,以及更多的伏筆。幸好,第二部剛看完就有朋友向我警告:「第三部完結後,妳將會更加更加想看第四部!」,在有了心理準備後,我還算是平靜的接受了這個結束。
艾迪打從內心裡決定,他「要」去追尋黑塔,他「要」看這個黑塔。黑塔是什麼?只是一座黑色的高塔嗎?黑塔裡有什麼?隱藏著一切世界的答案嗎?黑塔在哪裡?追尋的路途是否遙遠?史蒂芬.金沒說。我們(讀者)只能隨著羅蘭、隨著共業,一步一步揭露黑塔的真面目。我深深的慶幸,我在老金已經寫完七部《黑塔》的現在才看到這部小說,因為我只需要每集等待兩個月,不必像《哈利波特》一樣,每集等個一年兩年讓作者去寫。但我也深深的嘆息,當我被黑塔迷惑,等到七部故事完結之後,我要到哪裡尋找下一部《黑塔》?
個人極主觀評分:★★★★☆
【延伸閱讀】
→ 黑塔三:荒原的試煉/史蒂芬˙金(Go to the Moon)
→ 史蒂芬金─黑塔3:荒原的試煉(藍色雷斯里的陰暗地下室)
【黑塔系列中文版】
→ 黑塔III──荒原的試煉(博客來網路書店)
→ 黑塔II──三張預言牌(博客來網路書店)
→ 黑塔I──最後的槍客(博客來網路書店)
分集的小說有個優勢,就是可以跟讀者玩賣關子,
請問小云,這一系列會不會很”驚悚”?
因為我發現試讀過的朋友都說黑塔系列很好看呢,
15位的試讀者很難擠,還得看過前兩集…嘖嘖~
其實不分集的小說也能賣關子啊(笑)
這一系列我並不覺得驚悚耶。其實黑塔三部的試讀都不止招收15個名額哦(BBS募集加上李小姐到各知名部落格邀請的,我想加一加應該有超過三十人吧)。
原本聽說第三部沒有要辦試讀,所以我已經打算好要花錢買下了,出現試讀算是個意料之外的驚喜吧~
啊?原來是這樣,
BBS募集只說15人,
還加了得閱讀前兩集的門檻,
原來她還有去”知名”部落格邀請,嘖嘖,
那我要努力了,才能被她邀請到喔~XD
雖然我一點也不有名,
但是我也被邀請了耶>///<,
真是感謝李小姐。
第一、二部有參加試讀的人,應該絕大多數都有被李小姐用信件邀請參加第三部的試讀,所以我猜想BBS的部份應該是針對自行購買第一、二部的人來做邀請,這樣子算算人數,真正有心的人應該也不難報名成功吧。
而之所以會加上「前兩集的門檻」,我認為那是應該的,畢竟黑塔是連續的故事啊,總沒有人會在一到六集哈利波特都沒看的情況,就直接跑去看大結局第七集吧?(笑)
至於知名部落格的部份,那是我沒講清楚,不好意思。在第一、二部試讀活動當時,除了BBS募集(翻了一下先前的資料,一開始募集25名,後來再追加到35名)之外,李小姐有再到幾個部落格留言邀請試讀。
那個「知名」是我開玩笑的(炸),因為在當時有認識的人被邀請到(笑)。
小云你說的那個人嗣偶啪訴窩吧(羞奔中講話含糊不清)
所以說「知名」什麼的的確是開玩笑。XD
是說妳這樣我很難回答耶,回是妳好像在說妳部落格不知名,可是妳的部落格明明就很知名……說,妳今天其實是來踢館的是吧?!(準備好皮鞭跟蠟燭)